大桥顺利通车那天,苏音站在桥头,笑着看来来往往的车辆。<br />
十六岁时,她给许倾尘船票,却没有把她带回市南,那时候她就在想,要是能建一座桥就好了。<br />
她发誓:<br />
她一定要建一座大桥。<br />
十六岁的梦想,她终于实现了。<br />
许倾尘的心,她也没有辜负。<br />
有一次,eden在醉酒后,把当年他和许倾尘的交易告诉苏音了。<br />
许倾尘假扮洛航的女朋友,故意让记者拍,为的是上娱记新闻,让洛航爷爷高兴。<br />
而作为交换,eden要做一件事,那就是——<br />
务必要竭尽全力,把苏音培养成一名最出色,最优秀的道桥设计师。<br />
eden问过许倾尘:“用不了多久,你和洛航“分手”的新闻就会再次登上头条,而你,免不了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,女人的声誉最重要,你真的不在意吗?”<br />
许倾尘只说了一句话,她说——<br />
“我的声誉,远不及她的前程重要。”<br />
此时,苏音看着面前朝她走来的女人,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抱住她,告诉她:<br />
我做到了。<br />
但她忍住了,她像初次见面时一样,安静地看着她,安静地欣赏她的美。<br />
她穿细肩带的红裙,化惊艳的浓妆,但她眼神清素,她就像——<br />
热烈的冷冰。<br />
有人盯着她看,看她风情万种,看她眼神里令人欲罢不能的厌世感。<br />
直到,直到苏音出现在她的视野里,她眼中的厌世感瞬间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是似水的温柔。<br />
这时,一位小女孩对苏音说:“姐姐,前面那个漂亮女人在对你笑诶,你认识她吗?”<br />
苏音笑了。<br />
她无名指上的钻戒闪闪发亮,她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女人。<br />
“她是我爱人。”<br />
(正文完)<br />
第101章 番外<br />
我暗恋一个女孩。<br />
她站在我青春的第一页,后来,她成了唯一的一页。<br />
十六岁生日那天,是我初遇她的日子。<br />
那天,阳光真好啊。她逆光站在走廊尽头,我只是看了她一眼,我的心,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失控了。<br />
这份失控,持续了很久很久。<br />
我藏在走廊角落看她,我躲在操场柳树后面等她经过我,我站在轩逸楼顶层俯视诺大的操场从人头攒动中寻找她。<br />
我发了疯地迷恋她,我迷恋她的脸,迷恋她的气质,迷恋她身上的薄荷香。<br />
我是见不得光的小偷,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,学她走路的姿态,学她将校服袖口向上挽两道,学她的表情,学她的眼神…<br />
但我不是小偷,我只是没有勇气的暗恋者。<br />
我喜欢她,喜欢和我同样性别的她。<br />
我多想走向她。<br />
但我怕,我怕我会脸红,怕她会看穿我眼里的爱意,怕以后连偷偷跟在她身后的资格都没有了。<br />
我始终,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。<br />
我知道她爱喝茉莉蜜茶,我知道她会弹钢琴,我知道她总穿匡威帆布鞋,我知道她习惯左手戴手表,我知道她爱吃乐事的黄瓜味薯片,我知道她擅长写瘦金体的字,我知道她常听mp3,我知道她政治学得很厉害。我知道,我什么都知道。<br />
不过,我有点可悲,因为,我是她不知道的存在。<br />
她不知道,她什么都不知道。<br />
其实,我也勇敢过,只不过,上天并没有眷顾我。<br />
元旦晚会上,在学校大礼堂,我唱了陈奕迅的《我什么都没有》,我是唱给她听的,可惜,她没有来。<br />
她快毕业时,我偷偷托人给她递过情书,最终,石沉大海。<br />
我就那么一点勇气,用完了,就没有了。<br />
她毕业那天,我站在人群里,看她跟别人合照,我拿着相机,却不敢走上前跟她拍一张照片,我真怂,我假装看向别处,偷偷按下快门,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——<br />
她的背影。<br />
后来,她真的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了。<br />
再后来,我的青春也结束了,可我对她的喜欢,始终鲜活地留存在我那已逝的青春里。<br />
我时常问自己:后悔吗?<br />
我的答案一直是:后悔。<br />
我后悔没有在发了疯迷恋她的年纪,勇敢地奔向她。<br />
那句未说出口的“学姐,我叫顾意,不是故意,而是瞻情顾意的顾意”,永远,永远地烂在了我的青春里。<br />
烂在里面吧,永远烂在里面吧。<br />
那封我让许清词转交给她的“情书”,其实只是一张白纸,我只是为了激一下苏音,我想让苏音尽快醒悟,我不想再看她难过了。<br />
所有人都以为我说喜欢她是玩笑话。<br />
这样也挺好的。<br />
顾意喜欢她这件事,这一生,只有顾意一个人知道。就像没有人知道——<br />
我的青春永远有处黑暗的缺口,那是十六岁时,因遗憾未曾靠近我所向往的那束光而糜烂的伤口。<br />
这伤口,从十六岁陪我到二十六岁,再从二十六岁陪我到三十六岁。<br />
我想,大概永远都好不起来了。<br />
三十六岁生日那天,阳光真好啊。<br />
我盛装出席她的婚礼,我站在沙滩上,我没有喝酒,我一直在喝茉莉清茶,我偷偷看她,看她穿着美丽的婚纱,看她和她爱的人热舞,拥抱,亲吻。
十六岁时,她给许倾尘船票,却没有把她带回市南,那时候她就在想,要是能建一座桥就好了。<br />
她发誓:<br />
她一定要建一座大桥。<br />
十六岁的梦想,她终于实现了。<br />
许倾尘的心,她也没有辜负。<br />
有一次,eden在醉酒后,把当年他和许倾尘的交易告诉苏音了。<br />
许倾尘假扮洛航的女朋友,故意让记者拍,为的是上娱记新闻,让洛航爷爷高兴。<br />
而作为交换,eden要做一件事,那就是——<br />
务必要竭尽全力,把苏音培养成一名最出色,最优秀的道桥设计师。<br />
eden问过许倾尘:“用不了多久,你和洛航“分手”的新闻就会再次登上头条,而你,免不了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,女人的声誉最重要,你真的不在意吗?”<br />
许倾尘只说了一句话,她说——<br />
“我的声誉,远不及她的前程重要。”<br />
此时,苏音看着面前朝她走来的女人,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抱住她,告诉她:<br />
我做到了。<br />
但她忍住了,她像初次见面时一样,安静地看着她,安静地欣赏她的美。<br />
她穿细肩带的红裙,化惊艳的浓妆,但她眼神清素,她就像——<br />
热烈的冷冰。<br />
有人盯着她看,看她风情万种,看她眼神里令人欲罢不能的厌世感。<br />
直到,直到苏音出现在她的视野里,她眼中的厌世感瞬间消失不见,取而代之是似水的温柔。<br />
这时,一位小女孩对苏音说:“姐姐,前面那个漂亮女人在对你笑诶,你认识她吗?”<br />
苏音笑了。<br />
她无名指上的钻戒闪闪发亮,她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女人。<br />
“她是我爱人。”<br />
(正文完)<br />
第101章 番外<br />
我暗恋一个女孩。<br />
她站在我青春的第一页,后来,她成了唯一的一页。<br />
十六岁生日那天,是我初遇她的日子。<br />
那天,阳光真好啊。她逆光站在走廊尽头,我只是看了她一眼,我的心,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失控了。<br />
这份失控,持续了很久很久。<br />
我藏在走廊角落看她,我躲在操场柳树后面等她经过我,我站在轩逸楼顶层俯视诺大的操场从人头攒动中寻找她。<br />
我发了疯地迷恋她,我迷恋她的脸,迷恋她的气质,迷恋她身上的薄荷香。<br />
我是见不得光的小偷,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,学她走路的姿态,学她将校服袖口向上挽两道,学她的表情,学她的眼神…<br />
但我不是小偷,我只是没有勇气的暗恋者。<br />
我喜欢她,喜欢和我同样性别的她。<br />
我多想走向她。<br />
但我怕,我怕我会脸红,怕她会看穿我眼里的爱意,怕以后连偷偷跟在她身后的资格都没有了。<br />
我始终,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。<br />
我知道她爱喝茉莉蜜茶,我知道她会弹钢琴,我知道她总穿匡威帆布鞋,我知道她习惯左手戴手表,我知道她爱吃乐事的黄瓜味薯片,我知道她擅长写瘦金体的字,我知道她常听mp3,我知道她政治学得很厉害。我知道,我什么都知道。<br />
不过,我有点可悲,因为,我是她不知道的存在。<br />
她不知道,她什么都不知道。<br />
其实,我也勇敢过,只不过,上天并没有眷顾我。<br />
元旦晚会上,在学校大礼堂,我唱了陈奕迅的《我什么都没有》,我是唱给她听的,可惜,她没有来。<br />
她快毕业时,我偷偷托人给她递过情书,最终,石沉大海。<br />
我就那么一点勇气,用完了,就没有了。<br />
她毕业那天,我站在人群里,看她跟别人合照,我拿着相机,却不敢走上前跟她拍一张照片,我真怂,我假装看向别处,偷偷按下快门,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——<br />
她的背影。<br />
后来,她真的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了。<br />
再后来,我的青春也结束了,可我对她的喜欢,始终鲜活地留存在我那已逝的青春里。<br />
我时常问自己:后悔吗?<br />
我的答案一直是:后悔。<br />
我后悔没有在发了疯迷恋她的年纪,勇敢地奔向她。<br />
那句未说出口的“学姐,我叫顾意,不是故意,而是瞻情顾意的顾意”,永远,永远地烂在了我的青春里。<br />
烂在里面吧,永远烂在里面吧。<br />
那封我让许清词转交给她的“情书”,其实只是一张白纸,我只是为了激一下苏音,我想让苏音尽快醒悟,我不想再看她难过了。<br />
所有人都以为我说喜欢她是玩笑话。<br />
这样也挺好的。<br />
顾意喜欢她这件事,这一生,只有顾意一个人知道。就像没有人知道——<br />
我的青春永远有处黑暗的缺口,那是十六岁时,因遗憾未曾靠近我所向往的那束光而糜烂的伤口。<br />
这伤口,从十六岁陪我到二十六岁,再从二十六岁陪我到三十六岁。<br />
我想,大概永远都好不起来了。<br />
三十六岁生日那天,阳光真好啊。<br />
我盛装出席她的婚礼,我站在沙滩上,我没有喝酒,我一直在喝茉莉清茶,我偷偷看她,看她穿着美丽的婚纱,看她和她爱的人热舞,拥抱,亲吻。